學員問:欣賞、喜歡、愛的差別是什麼?
我回答:我的「愛」跟別人的定義不一樣。
《欣賞》
對我來說,欣賞,單獨只是某一方面的欣賞,也許只是外貌,也可能是某一方面的才華,處世態度……但不一定能相處在一起,把他放在欣賞的位置,遠遠的看著就好。
《喜歡》
喜歡一個人,會包含他很多面,不會單單只是某個面向,跟他相處、交談都很自在,在他面前可以不用保持形象,單純的做自己,需要幫助時相互扶持,但性格上若有重大瑕疵,無法真的生活在一起,會把他放到「欣賞」的位置,無法繼續喜歡。

愛一個人,若想要把那個人綁在身邊,或是條件交換愛我就要xxx那都不是愛,只是假愛之名,行控制之實來填補自己的缺憾,這樣的「我愛你」有著巨大的掌控,會讓人窒息,那不是愛。卻是目前眾人認為的愛。
我認為的愛是深深的喜歡,這個人有你欣賞的,也有你不那麼喜歡的部分,你不會因為他做了什麼不如你的意你就不喜歡,你對他的喜歡會包含你不欣賞的部分,不會單單只有欣賞、喜歡的面向。
「愛」,你允許他做他自己,成為他自己,只要他開心、快樂你都會支持,也都會喜歡,當然,你不會硬要把他綁在自己身邊,你會允許他去飛,去追求屬於他的夢想,當他歸來,你一樣敞開雙手迎接。倘若不小心,他跌倒了,或是被排拒了,你依然願意站在他身邊陪他一起面對,一起站起來,這是我認為的「愛」。
愛,超越性別、超越年齡、超越婚姻。
愛單純只是愛,沒有任何的附加條件、枷鎖、束縛。
愛,不一定等同「婚姻」。
《婚姻》是喜歡或深深的喜歡+責任+分工+目標一致,缺一不可。但愛單純只是愛,沒有其他的附加。

